校外培訓機構是否營利,校外培訓機構賺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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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正式教師在校外開辦盈利培訓機構并授課,違反相關規(guī)定嗎?

首先,并沒有禁止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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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高校教師開辦企業(yè)的情況,或到企業(yè)兼職,從國家層面是鼓勵和支持的!如果說開企業(yè)合規(guī),開培訓機構就不合規(guī),從邏輯就說不通!

第三,高校教師不像K12教師,他的培訓內容可能與在校所講授課程可能根本沒有關系。即使有點關系,但內容、深度和課時遠遠不一樣!

總之,法無禁止即允許!同時,學有所長,知識變現(xiàn)沒有什么不合理!

為什么很多博士,明明知道去名牌中學當中學老師,比去高校更穩(wěn)定、工資還高,但他們仍然堅定地選擇去高校呢?除了對學術的追求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學教師有更高的職業(yè)天花板和從業(yè)邊界。

大家知道大學老師的中心任務是教學和科研,但實際上,還有一塊重要內容,即社會服務,也是國家非常鼓勵的。正是因為有這個職能,大學老師幾乎可以從事和智力相關的任何工作,包括開辦盈利培訓機構并授課。

比如非常出名的羅翔教授,本人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但大家知道他,看他的講座,幾乎都是在一個法考的培訓班上。除了培訓班外,大學老師可以去電視節(jié)目做嘉賓走穴,可以技術入股做股東當老板,即便沒有技術,也可以聘獨立董事。而這些,都只是兼職,不影響他們的校內收入。當然,很多人的校內收入在這些校外收入面前已經不值得一提了。

相反,中小學老師就只有一條路可走,別說補課了,就算是出去開個didi送個外賣都要遭人詬病。兩個職業(yè)的差別顯而易見。

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就提出允許科研人員和高校教師依法依規(guī)適度兼職兼薪,包括允許科研人員從事兼職工作獲得合法收入以及允許高校教師從事多點教學獲得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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