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紫牛培訓機構,深圳紫牛培訓機構怎么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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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廢棄礦坑撈出三具童尸,均10歲左右,到底是怎么回事?

根據警方的說法,初步判斷孩子是溺水身亡。看著現場巨大礦坑的照片,不由得心生恐懼,這個礦坑如果不回填,對周邊孩子的威脅始終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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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孩子安全教育缺失嚴重

農村有一個很明顯的特點,孩子都是放養(yǎng)的,只要不上課,基本上都是在外瘋跑。很多人指責家長沒有保持孩子始終在自己視線內,但是在農村,孩子結伴離開父母的視線玩耍是常態(tài)。

在這種情況下,對孩子進行更加扎實的安全教育迫在眉睫。畢竟農村的安全隱患不少,小河小溪,馬蜂毒蛇,懸崖峭壁,到處都有能夠威脅孩子甚至大人生命安全的隱患。然而悲劇的是農村的家長往往自己都沒有足夠的安全意識。

安全教育培養(yǎng)不能靠說教

孩子有一個很典型的特點,就是抽象的思維能力比較弱。你跟他說池塘危險,他卻覺得池塘美麗而誘人,說不定底下就有龍王的水晶宮。

過去農村的安全教育基本全靠嚇唬,作為山里長大的野孩子,我回想起來,以前家里附近所有的隱患都會有配套的恐怖傳說,水庫里有水鬼喜歡抓孩子當替身,后山密林里是一條水桶粗細的巨大蟒蛇,村旁的墓地的鬼一到天黑就喜歡出來拐不回家的孩子。顯然這種方式比較落后,但也有一定的效果。

現在的孩子接觸的資訊比較豐富,比較相信科學,很難再相信類似的傳說,而安全教育又沒有跟上。

這種情況下,最好參考日本的安全教育方式,模擬一些真實場景,讓孩子有一個直觀的印象。

總結:農村的特殊環(huán)境造成了孩子很難始終保持在家長視線中,流于形式的安全教育又很難起到效果。期望能由政府引導,讓學校和家庭形成合力,進行更接近真實的安全教育,盡量消除安全隱患。

兒童意外接二連三,學校三令五申要求學生注意安全,尤其是節(jié)假日。但是每到假期總是有孩子發(fā)生意外,兒童安全教育尤其是家庭安全教育已經迫在眉睫,非常有必要普及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

5月4日,三個孩子相約出去玩,一直到吃完飯時間一直沒有回家。家長四處尋找無果,隨后發(fā)動親朋好友一起尋找,他們在田野池塘等能想到的地方都找過了,沒有發(fā)現任何線索。

一直到5日凌晨2點左右,他們在距離本村2公里左右,鄰村的一個廢棄礦井旁發(fā)現了孩子的衣物,隨后也證實了孩子確實在這里出事了。

死者已逝,再多的淚水也于事無補,但是給我們所有人又敲了一次警鐘,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怎么保護好我們的孩子,已經不是一句口號。家長應該好好反思一下,孩子節(jié)假日的安全教育問題,應該怎么去落實,如果家庭條件允許,孩子外出最好有家長陪著,若家長不能陪同,平時在家也要做好安全教育,尤其溺水是夏季高發(fā)意外事件,若孩子想游泳,一定要有家長陪同,孩子玩的好的小伙伴,家長最好留個電話,有事方便聯(lián)系,有個照應。

又是溺水事故,最近經常收到學校的信息,反復的交代不要讓孩子單獨出去游玩,不要帶孩子去玩水,可是這溺水事故總是時時發(fā)生,雖然家長們要工作、要養(yǎng)家糊口,但是孩子的安全不是更重要嗎,你們辛苦忙活的一切不就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好的未來!

根據其中一個家屬介紹,5月4日,家住江西峽江縣下吼川村三名孩子一起出門玩耍,一個12歲,2個10歲,三個都是女孩子,眼看到了晚飯時間,卻遲遲未見三名孩子回家。

晚上6點多,三名孩子的家人開始發(fā)動村民和親戚幫忙在全村的田地、池塘、山坡尋找,均沒有找到孩子的蹤影。直到第二天凌晨一兩點,他們在本村2公里以外的隔壁村找到了孩子們的衣物。

當時三名孩子的衣物就放在該村附近的一個廢棄礦坑邊上,這個礦坑已經廢棄多年,里面灌滿積水,他們懷疑孩子在礦坑內出事了。

5月5日其中一個女童的遺體被從礦坑中打撈出來。5月6日,第二、第三名女童的遺體也被打撈出來。當遺體被打撈出來讓家屬辨認以后,就被相關工作人員抬走了。

PS: 我個人覺得,2公里的路程算起來挺遠的了,3個女孩子應該不會特意為了游泳而跑到隔壁村的礦坑,但是警方通報孩子是溺水的,跟其他沒關系。現在只希望看看周邊有沒有監(jiān)控,看看孩子在半路有沒有遇到什么人而被帶去游泳的。

據悉,廢棄礦坑是一座鐵坑,已經荒廢七八年了,周邊只在一個偏僻的角落設置了一塊“水深危險”的警示牌,很不起眼。

該村的村支部書記表示,“當年礦主停產時給過村里一筆錢,這筆錢主要用來回填、治理礦坑以及補償村民的,但是后來村民們覺得礦坑剛好可以用來儲水灌溉就沒有回填,確實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后續(xù)我們將會多設置安全提示牌。”

以上就是這個事件的全部過程!

近期天氣炎熱,是溺水事故高發(fā)期,家長要切實履行監(jiān)護人職責,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監(jiān)管,禁止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戲水,遠離危險水域,杜絕溺水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警方初步排除他殺的前提下,此次事故只有可能是兩個原因一是天災;一是人禍!三個花季年齡的孩子,說沒就沒了,聯(lián)想到不久之前河南的三個孩子因為被土坑填埋致死的新聞,在我們感嘆生命脆弱的同時,更要深刻的反思,反思到底如何才能有效避免類似的悲劇上演!

根據記者采訪的內容,我們可以了解到,5月4日晚上的6點左右,三個孩子的家人及親戚開始到處尋找失蹤的三個孩子的下落,最終他們在距離自家2公里左右的隔壁村莊找到孩子們的衣物,礦坑廢棄已有七八年之久,里面全是積水,最終幾個孩子均被打撈了上來!

也就是說,在看到礦坑旁邊孩子們的衣物時,家長們就幾乎可以斷定孩子是在礦坑里被淹死了,礦坑不同于平時的水坑,因為礦坑底部地勢更加的復雜多變,很多由于時間久了,會出現凹陷或者塌陷,比方說有的孩子可能學著別人跳水,如果一旦跳進一些塌陷的淤泥等處,很可能就會因為窒息等原因而死亡,是相當危險的!

根據記者采訪,我們可以得知,當年礦主停產時給過村里一筆錢,用來回填、治理礦坑以及補償村民,但后來大家覺得礦坑可以用來儲水灌溉就沒有回填!那么問題就來了,到底礦主給的錢里面,用來回填和治理的錢是不是單列的?

還有,在給予村民補償的同時,是不是把迎來回填和治理礦坑的錢也都平均分下去了?不管怎么樣,該用于回填的錢,因為金錢的誘惑,還是沒能錢盡其用,而是進入了私人的腰包,而今事故發(fā)生了,是不是所有參與回填治理費用分配的人,都應該為此而感到后悔呢?

通過這起事故,關于人的因素至少有兩點應該吸取足夠的教訓:一個是礦坑并沒有如期進行回填,留下了隱患;另一個就是我們對于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醒還有所欠缺!其實幾乎每年的假期,各地的政府部門、學校都會反復的強調安全,包括各大媒體上接連不斷的案例也在時時提醒我們要注意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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